第四届“屈原杯”诗歌(全国)大赛拟获奖作品揭晓
第四届“屈原杯”诗歌(全国)大赛由中国诗歌学会和秭归县人民政府主办,由秭归县委宣传部和秭归县文联承办。于2022年6月2日启动,截止至2022年9月30日,共收到参赛作品20894件(其中古体诗词4491件),参赛人数达7655人,分布全国34个省(地区)。此次大赛,引起外国汉语诗人关注响应,收到俄罗斯、澳大利亚、马来西亚、肯尼亚、印尼、新加坡等国15位汉语诗人共20余件作品。
经过初评,共计有121件(现代诗106件、古体诗15件)作品进入终评评审。
2023年2月17日开始终评预评,3月7日,大赛评委委员会全体终评委麇至屈原故里湖北省秭归县,现场集中复评、终评。
第四届“屈原杯”诗歌(全国)大赛评审委员会由中国诗歌学会秘书长王山担任评委会主任,终评委由《诗刊》社主编李少君、《文学港》主编荣荣、《星星》诗刊原副主编李自国、《诗潮》杂志主编刘川、《诗林》杂志副主编安海茵、《光年》杂志主编戴潍娜组成。
2023年3月8日,全体终评委在秭归县出席了现场(封闭)终评评审会,本次大赛终评会由宜昌市西陵公证处指派公证员出席现场终评,参与评审全过程的监督和检查。
现予公示。公示期至2023年3月17日。如公示的拟获奖作品涉嫌违反第四届“屈原杯”诗歌(全国)大赛征稿启事对作品的要求、或对拟获奖作品有其他异议的,务请在公示期以电子邮件方式向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反映。电话:010-64072207邮箱:zgsgxh@126.com。联系人:程老师、马老师。
※本次大赛共收到全国各地数十所中小学及幼儿园师生的集体投稿参赛作品,中国诗歌学会、秭归县人民政府已另授权第四届“屈原杯”诗歌(全国)大赛评审委员会另行制订相关组织能力和写作能力的认定和评价,并拟在2023年端午前夕通过中国诗歌学会、秭归县人民政府官方网站和公众号公布。
第四届“屈原杯”诗歌(全国)大赛
评审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3月10日
https://mp.weixin.qq.com/s/gxC4M1C0VVseeKn2h93Qk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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