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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鹤庆”摄影作品大赛征稿啦

时间:2024-03-05 15:08 [ ] 来源:网络 已被浏览0

为全方位展示鹤庆深厚的历史文化、美丽的自然风光、独特的风土人情、丰富的美食以及鹤庆政治、经济、社会各方面发展取得的丰硕成果,进一步讲好鹤庆故事,提高鹤庆知名度和影响力,决定举办“你好·鹤庆”摄影作品大赛,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

中共鹤庆县委宣传部

承办单位:

鹤庆县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

鹤庆县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协办单位:

鹤庆县融媒体中心

鹤庆县摄影家协会

二、征稿范围及内容

征稿范围

广大摄影家、摄影爱好者、游客等。

征稿内容

反映鹤庆风光、风物、民族、经济、社会等有关的摄影作品。

三、征稿要求

作品题材:

充分发挥摄影记录传播的优势功能,聚焦鹤庆深厚的历史文化、美丽的自然风光、独特的风土人情,丰富的美食以及鹤庆政治、经济、社会各方面发展取得的丰硕成果,展现鹤庆各族人民沐浴在党的光辉下创造幸福生活的感人镜头,展示新时代鹤庆高质量跨越式发展取得的成就。

投稿要求:

1.所投作品须弘扬正能量,拒绝含低俗、封建迷信等不良内容的稿件。投稿者投稿数量不限,可在投稿时限内陆续向指定邮箱发送稿件。

2.摄影作品为JPG电子文件,每幅作品不得低于5M。

3.投稿须根据照片撰写简单的文字介绍,提倡配以诗歌、散文,评审时酌情加分。

作品标注:

单幅作品在文件名处标注:“作品标题+作者姓名+作者电话+拍摄时间、地点”;随投稿附一个Word文档,注明本人通讯地址、邮政编码、电话号码等信息;作品入选后,将统一调取原始数据文件,逾期不提供者视为自动放弃。

四、投稿时间及投稿地址

投稿时间

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2月15日止。

投稿地址

投稿邮箱:

hqrongmei@163.com。(投稿请注明“你好·鹤庆”专栏投稿)

联系人:赵红

五、成果运用及评审

所投作品由县融媒体中心择优在“鹤庆融媒”微信公众号上以“每日一图”形式展播,根据点赞、转发统计情况,初选出入围作品100件,由评审委员会从中评选出获奖作品。

六、奖项设计及作者待遇

本次大赛设一等奖10名,每名奖金1000元;二等奖20名,每名奖金500元;三等奖30名,每名奖金200元;入围40名。所有获奖、入围作者均颁发证书。

非鹤庆县摄影家协会会员获奖,即可加入鹤庆县摄影家协会,入围即具备加入鹤庆县摄影家协会条件之一。

本次大赛不收取评审费,所投作品不退稿。

七、展览展出

作品评审结束后,将在昆明、鹤庆等地进行展出,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八、有关说明

(一)参展作品须为作者本人原创,如因版权引起的法律纠纷,均由作者本人负责,主办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二)本次展览设评审组和监审组。评审组的所有评委从鹤庆县摄影家协会理事会成员中随机抽取产生,监审组从县委宣传部、县文联、县融媒体中心等部门抽取,对评委的抽取和评审的全过程进行监督。

(三)主办单位享有使用所有作品的权利,可用于相关公益性宣传、展览和结集印刷,不用于商业用途。在使用过程中将尊重参赛者的署名权,不再另付稿酬。

(四)凡投稿者,即视为已同意本方案之所有规定。

“你好·鹤庆”摄影作品大赛组委会

2024年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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