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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中心关于有偿征集中心标识(LOGO)的公告

时间:2021-08-25 13:45 [ ] 来源:logo设计网 已被浏览1241
郑州市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中心关于有偿征集中心标识(LOGO)的公告

为适应新形势下郑州人事人才服务工作发展需要,充分展现郑州人才服务工作的崭新风貌,打造具有郑州地域特色、文化特色人才文化品牌,以新的人才服务大厦运营为契机,进一步提升中心公共就业服务社会影响力和市场竞争力,提升“智汇郑州”、“招才引智”等人才服务品牌的影响力和知名度,推动人才服务产业品牌发展,打造特色人才服务品牌,中心将面向社会开展征集形象标识(LOGO),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内容

  郑州市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中心文化形象标识(LOGO)

  二、征集对象

  面向社会征集,任何单位或个人、社会团体等均可投稿。

  三、征集要求。

  充分体现出时代特征、文化特点和区域人才服务特色,做到创意独特、构图新颖、寓意贴切、简洁明快、富有动感,符合当代美学要求,适于平面宣传,有强烈的视觉冲击力和直观的整体美感,包含“尊重人才”、“人才集聚”、“贴心服务”等要素。作品应采用A4图幅彩色打印。作者提供标识格式为JPG和PSD,并填写好创意说明。

  四、应征作品提交要求

  (一)应征作品必须是原创,此前未以任何形式公开发表或使用,应避免与各种已经注册、使用的相关作品在名字和形式上雷同。不得抄袭、模仿他人作品,不得违反法律法规,不得侵犯第三方权益,否则,责任自负。

  (二)所有应征作品均应注明参赛范围(郑州市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中心文化形象标识)、作者姓名(或单位名字)、通讯地址、联系电话、电子邮箱和个人身份证复印件。

  (三)应征作品投稿方式可邮寄投递,也可电子文本投递(含作品、作者身份证复印件、作品扫描件)。邮寄时请在信封下方注明“郑州市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中心文化形象标识(LOGO)征集”字样。

  五、应征作品评审办法

  郑州市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中心组织专家评审,最终审定后将在中心官网面向社会公布。

  六、应征作品奖励

  郑州市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中心文化形象标识(LOGO)入选作品并被使用,奖励3000元。作者在应征过程中产生的一切费用自理。

  七、应征作品权属

  (一)所有应征作品概不退还,请作者自留底稿。

  (二)凡入围作品和入选作品著作权、使用权、修改权及知识产权归中心所有。

  (三)活动最终解释权归中心。

  八、征集时间

  应征作品征集时间从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9月30日止。

  收件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金水东路39号附2号河南出版集团B515。

  联系电话:0371-87519662

  联系人:薛  伟

  电子邮箱:ggjyrczhk@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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