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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明交通杯”才艺作品征集活动开始啦0

时间:2023-12-06 00:27 [ ] 来源:网络 已被浏览1

广大交通参与者:

为了提升城市整体文明出行素养,使广大交通参专与者更好地了解交通安全知识,落实交通安全政策,营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临汾市交警支队联合临汾市文化艺术学校举办“文明交通杯”作品征集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本次活动以“文明交通,你我同行”为主题,包括但不限于“一盔一带”、“分心驾驶”、“礼让行人”、“拒绝酒驾”、“农用车禁止载人”以及“拒绝超员超载”等内容进行创作,作品需充分展现出新时代交通安全意识和精神风貌,表达对文明交通的理解和宣传。

二、参赛要求

(一)作品内容契合参赛主题,内容健康向上,主旨鲜明,构思新颖。

(二)作品可以为宣传画、教育漫画或漫画系列、快板词、小品、三句半、视频作品以及诗歌等形式。

(三)参赛作品要求

1、所有参赛作品均需作者本人原创作品。

2、宣传画、教育漫画或漫画系列的署名标注在作品背面右下角;视频作品要求横屏拍摄,时长30秒-2分钟。

3、每个获奖作品对应一份奖品,获奖作品存在两名及以上创作者的奖品共享。

三、活动安排

(一)征集时间:12月4日至12月30日

(二)报送方式:

1、宣传画、教育漫画或漫画系列作品需原稿,12月30日前直接送临汾市文化艺术学校宣传科;

2、其余作品可直接送临汾市文化艺术学校宣传科;或可将电子版直接发送至宣传科网易邮箱:lfyx365xck@163.com。

(三)奖励设置:

设一等奖3名、二等奖5名、三等奖10名及优秀奖若干。

(四)评选办法

第一步:初选

从参赛作品中初选出入围作品30件。

第二步:复选

从初选入围作品中再次评选出设定奖项档次数量的获奖作品。

第三步:公示

最终评选出的获奖作进行公示。

第四步:宣布获奖作品并颁奖

公示结果无异议后,择定时间进行颁奖,获奖作品在政务媒体及自媒体发布,同时用于交通安全宣传。

四、注意事项

(一)参赛作品一律为原始真实创作,不侵犯他人的包括但不限于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在内的任何权利,如发现作者使用高仿作品或者抄袭他人作品参赛,一切法律责任均由投稿者本人承担,并取消参赛资格。

(二)所有参赛作品使用权归临汾市文化艺术学校与临汾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所有,作品不能重复向其他地方投稿。

(三)活动解释权归临汾市文化艺术学校与临汾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所有。

(四)咨询电话

临汾市文化艺术学校李彩老师

临汾市公安局交警支队0357--216 8892安警官

https://mp.weixin.qq.com/s/4NSvcQzhAPGaeXygpg77A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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