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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奋进新征程·建功新时代”第七届福建省迎春画展征稿

时间:2022-12-10 00:15 [ ] 来源:网络 已被浏览48

为进一步弘扬优秀传统文化,推进文化自信自强,铸就社会主义文化新辉煌,2023年新春来临之际,福建省美术家协会、福建省当代画院拟于2023年2月在厦门举办“奋进新征程·建功新时代”第七届福建省迎春画展,面向全国征稿。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

福建省美术家协会

福建省当代画院

厦门美术馆

厦门市美术家协会

协办单位:

厦门大学艺术学院

华侨大学美术学院

集美大学美术与艺术学院

福州大学厦门工艺美术学院

厦门理工学院设计艺术学院

福建省收藏文化协会

承办单位:

厦门奥威广告有限公司

二、评审办法:

为保证大展的公平、公正,福建省美术家协会组成评审委员会,特设立“监审委员会”,经公示无重大异议,确定出入选及获奖作品名单。展览评出入选作品200件,其中优秀奖作品40件。

三、展出时间:2023年2月11-18日

四、展览地点:厦门美术馆

五、参展要求:

1.凡年满18周岁以上的中国画、油画创作者均可送件参加。

2.凡属2020年至2023年间创作的作品,无论参加过何种展览,均可选送作品参展。

3.每位作者只限一次参展资格(含合作)。

4.送展作品一律由参展者自行装裱。作品的规格:中国画竖式四尺宣整张或六尺宣整张,参展作品统一轴式装裱;油画装框后尺寸不超过200cm(高)x200cm(宽)。

六、收件要求和作品评选:

1.面向全国征稿,分初评、复评两个阶段。初评报送照片,复评用原作。

2.初评采用照片评审,参展者一律先寄10寸作品照片,每人限投1件作品照片(请务必在照片背面用电脑打印信息,信息填写表格详见附件,此信息将用于初评入围联系、后期作品退件及证书画册印刷)。初评照片不退,初评的照片收件时间即日起截至2023年1月10日止(逾期不再收取)。

3.凡初评通过者,主办单位将电话通知作者于指定日期内寄送原作参加复评。

4.初评投递作品照片,如反复多次投递视为无效稿件取消参评资格。

5、初评作品照片收件地址:厦门市思明区嘉禾路112号阜康大厦704室福建省当代画院,收件人:吴媚,18059216699(快递注明:第七届迎春画展参展照片)。

6、原作收件时间、地址及收件人详细时间另定,收件指定物流:顺丰及德邦物流,费用由参展者自行承担。原作作品背面务必填写清作者姓名(以身份证为准)、作品题目、尺寸、详细的通信地址、邮编、联系电话、身份证号码。

七、关于退件:

所有作品展览结束后由福建省当代画院统一寄回作者,主办单位负责展览期间作品安全,主办单位不承担寄送过程中作品的安全和破碎责任。

八、作者待遇:

优秀奖作品40件的福建作者具备加入福建省美术家协会条件之一,作品将在福建文艺网、福建美协微信公众号等相关专业媒体及网站进行广泛宣传。所有入选作者颁发证书并赠送一本画册。

九、主承办者和参展作者的责任、义务和权利:

1.主承办单位对展出作品有研究、摄影、录像、出版及宣传的权利。

2.参展作品一律为原创作品,如凡涉及抄袭、模仿他人作品者一律取消参评、展出资格,所产生的法律责任由作者负责。

3.由主办单位向作者颁发入选、优秀作品证书。

十、此展览活动的实时信息可登录“福建美协”、“华侨大学”、“福建省当代画院”微信公众号查看。

十一、凡送作品参加本次展览的作者,视为确认并遵守本征稿启示的各项规定。

本实施方案有未尽事项,由福建省美术家协会负责解释和协商处理。

福建省美术家协会

2022年12月6日

附件:

“奋进新征程·建功新时代”第七届福建省迎春画展

作品登记表

(请用电脑填写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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