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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建区旅游宣传口号征集活动方案

时间:2022-11-02 20:16 [ ] 来源:网络 已被浏览39

为全面推动新建区旅游事业高质量发展,提升新建区旅游的知名度和影响力,以更直观、简练和通俗的方式展现新建旅游的独特魅力和丰富内涵,新建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旅游局(以下简称“我局”)特面向全社会开展新建旅游形象宣传口号征集活动。

作品要求

1、应征作品能全面准确反映新建旅游形象,充分体现新建旅游资源优势、典型特征和人文精髓;

2、应征作品能体现新建旅游需求的热点、主流和趋势;

3、应征作品要主题鲜明、文字精练、富有美感、易读易记,适合在网络、电视报刊等媒体和公众场合宣传推介,一般不超过12个字;

4、应征作品应附有对该口号内涵的文字说明(200-500字以内)。

征集时间

2022年1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1日

投稿要求

1、每件作品需单独填写一份《新建区文化旅游宣传口号征集表》(附件一)以及《作品承诺书》(附件二)。

2、征集表以电子稿word形式,承诺书以电子稿PDF形式提交,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945646340@qq.com。

3、稿件恕不退还,请设计者自留底稿。

奖项设置

活动将为入围前6名的作品颁发奖金。

入围中标录用的方案奖励人民币30000元;

入围但未录用的方案设二等奖两名,每名奖励人民币2000元;

三等奖三名,每名奖励1000元。(以上奖励均为税前金额)。

联系我们

主办单位:新建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旅游

联系地址:南昌市新建区解放路208号新建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旅游

联系人:何逸雯

联系电话:0791-83752445

相关说明

1、投稿作品应是原创,且未以任何形式发表或投稿过。一旦发现作品侵犯他人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我局将取消其参评资格,对已发放的稿酬全额追回,其相应的法律责任由投稿人自行承担。

2、根据我国《著作权法》有关规定和投稿人的承诺,新建文化旅游宣传口号的入围及中标录用作品的著作权(除署名权外,包括但不限于复制、发行、出租、展览、表演、放映、广播、信息网络传播、摄制、改编、翻译、汇编等权利)等知识产权自始即归我局所有,我局有权对成为新建文化旅游宣传口号的作品进行任何形式的使用、开发、修改、授权、许可或保护等活动。

3、本次活动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主办方将采取专家评审的方式进行评选。已有的宣传口号(江西风景独好,五彩新建来领跑等)不参与此次评比。征集的作品如有雷同者,以先收集到的为准。

4、本次征集活动不收取任何费用,凡参加征集活动的投稿人均视为认可接受本规则,主办单位对本次活动拥有最终解释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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