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奋进新征程——黑龙江大庆·鹤岗美术作品展览征稿通知

时间:2022-11-02 20:16 [ ] 来源:网络 已被浏览43

一、展览主旨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导向和创作导向,构建省、市美术工作联动,搭建集中展览展示平台,推动美术专业人才培养,聚焦精品创作生产,推出更多思想性、艺术性、观赏性有机统一,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优秀美术作品。

二、展览名称

奋进新征程——黑龙江大庆·鹤岗美术作品展览

三、展览时间

2022年12月25日至2023年1月15日

四、展览地点

大庆市城市规划馆美术馆

鹤岗市群众艺术馆

五、办展单位

主办

中共大庆市委宣传部

中共鹤岗市委宣传部

黑龙江省美术家协会

鹤岗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大庆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承办

大庆市美术家协会

鹤岗市美术家协会

六、组委会

主任:

赵云龙

副主任:

石正军

秘书长:

于照民陈彦龙

副秘书长:

王玉喜王晓庆墨建杰董新杰关义志

陈立志何乃庆巩大均王尚坤

办公室主任:

王玉喜墨建杰

七、评选委员会

初评由鹤岗市美术家协会和大庆市美术家协会组织专家评审,复评由黑龙江省美术家协会组织专家评审。

八、作品要求

1.作品艺术形式为中国画、油画(含丙烯画)、版画、水彩画(含粉画)。作品内容要求反映新时代社会生活景象,表现民族精神,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追求崇高审美理想和深刻思想内涵。

2.作品尺寸:中国画作品、油画(含丙烯画)作品装框后尺寸不超过240cm(高)×200cm(宽);版画作品装框后尺寸不超过180cm(高)×120cm(宽);水彩画(含粉画)作品装框后尺寸不超过180cm(高)×150cm(宽)。

3.面向全省征稿(投稿时具有黑龙江户籍或正在黑龙江工作学习)。

九、作品报送

(一)初评

1.本次展览采用电子方式投稿,请发送作品电子图片参加初评,不收作品纸质照片。图片要求高清晰度画质,像素至少在5MB以上,颜色与原作接近,并请注明作品题目、尺寸(单位:厘米)、作者姓名、地址、电话。

2.接收电子图片的指定邮箱为dqmsjxh@163.com。所有参选资料存档不退。

3.评委会依据作品照片对所有报送作品进行初评,初评结果将在黑龙江文艺网公布。

4.报送作品电子图片时间为2022年11月2日至11月8日。

(二)复评

1.初评结束后,组委会办公室将以短信或电话的形式通知初评结果。

2.2022年11月12日至11月20日,初评入围作者按要求邮寄原作参加复评(原作寄送须妥善包装通过正规物流公司邮寄,防止邮寄中破损遗失)。原作背面右下角请注明:姓名(以身份证为准,要求身份信息真实,准确有效)、作品名(与画面相同)、尺寸(高×宽,单位:厘米)、详细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粘贴身份证复印件。复评收件人及地址:高立志电话13904597071黑龙江省大庆市高新区外包园C6大庆立昇美术馆。

十、作品评选及待遇

1.预计展出作品130件,其中金奖3件、银奖6件、铜奖9件、优秀奖30件、入选82件左右。另展出特邀作品若干。评选结果在黑龙江文艺网公布。

2.入选作品可作为申请加入黑龙江省美术家协会的条件之一。

3.本次展览不收评审费,展览之后出版作品集,每位参展作者赠送画集一本。

十一、其他事项

1.本次展览分别在鹤岗和大庆市两地巡展。

2.展览期间拟举行开幕式、颁奖仪式和学术研讨会等活动,展览组委会将邀请获奖和入选作者参加。收件、评选、展出等各项工作具体安排将根据防疫要求调整。

3.参展作品拟通过大庆市文联公众号、大庆市美协公众号,鹤岗市文联公众号、鹤岗市美协公众号及鹤岗市美协网站发表推广。

4.主办单位对参展作品有展览、研究、摄影、录像、出版和宣传权。

5.退件:展览结束后一周内退还作者。

十二、展览解释

展览组委会享有对本次展览各项规则的最终解释权。参展作者应视为已确认并将遵守本征稿通知的各项规定。

奋进新征程——黑龙江大庆·鹤岗美术作品展览组委会

2022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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