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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阳市“清廉故事”征文活动

时间:2022-10-26 12:09 [ ] 来源:网络 已被浏览44

一、征文主题根据中共浏阳市委《关于推进清廉浏阳建设的实施意见》,以“清廉浏阳”为主题,重点讲述清廉浏阳建设过程中的动人故事,宣传清廉浏阳建设的成果。

二、征文对象从事或关心、关注、支持清廉浏阳建设的社会各界人士。

三、组织机构主办单位中共浏阳市委宣传部承办单位市纪委监委驻市委宣传部纪检监察组浏阳市作家协会湖南金阳新城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四、征文要求(一)体裁限散文、诗歌、杂文、小说(微小说)、通讯。

(二)主要内容:1.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贯彻民主集中制,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坚持“三会一课”制度,规范公权力运行,开展廉政教育(含警示教育)及批评和自我批评的故事;

2.各级纪检监察组织和纪检干部履行“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职能,开展作风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故事;

3.全市各单位推进清廉单元建设的故事;4.各级党组织营造清廉文化氛围,引领社会各界共同参与清廉浏阳建设,做好“云上清廉浏阳”网上展览馆开发、运行、学习和清廉艺术作品创作,清廉文化宣传,家风建设等方面的故事;5.全市全面从严治党取得的成效,身边廉洁自律的新典型,或浏阳英烈、老干部、老劳模的清廉故事;6.结合历史名人典故或身边人、身边事等,畅谈自己对清廉浏阳和清廉文化建设的思考和感悟,抒发自己的真情实感。

(三)征文要求故事性强,突出清廉浏阳内容和事例,用小切口呈现大主题,形象生动,亲切感人,有生活气息。人称不限,字数一般在1000—5000字之间。文后请留下姓名、联系电话、通信地址及身份证号码。

(四)评委作品不参加评奖。(五)必须是本人原创作品,严禁抄袭、剽窃。一经查实,取消获奖资格,并通报批评。

五、征文评审及结果运用(一)组织专家对征文进行评审,评出:一等奖1名,奖金2000元;二等奖2名,奖金各1000元;三等奖3名,奖金各500元;优秀奖10名,奖金各200元;以上均颁发荣誉证书。入围作品若干篇,寄样书一本。

(二)优秀作品结集发表在《浏阳河》杂志上,并推荐到其他刊物发表。

六、活动时间(一)征稿时间:2022年10月至11月30日(二)评审时间:2022年12月1日至5日七、联系方式电子稿统一发送至邮箱lyszjxh2022@163.com邮件主题以“清廉浏阳——文章标题”格式呈现;纸质稿请寄送至:中共浏阳市委宣传部2725室,联系电话:邮编430100,信封上注明“清廉浏阳”征文字样。

2022年10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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