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000元 2008第三届海宁·中国经编服装设计大赛征稿
五、比赛程序、时间安排:
初赛阶段:报名截止日期为2007年11月30日
参赛作品送稿截止日期为2007年11月30日(以当地邮戳为准),未能在截止日 期前寄达的作品不予参赛。
初赛作品初审: 2007年12月15日 组织专家对设计效果图进行评审,每个赛事选出25个系列进入决赛,即时发布入围信息,并通知参赛选手制作服装实物。
服装制作阶段: 服装实物送样截止时间2008年3月1日,决赛服装实物送抵大赛组委会所在地——上海市松江区龙腾路333号服装学院(过期将视作弃权,服装实物必须与效果图相一致)。
决赛评比: 2008年3月15日进行服装静态评审;
2008年3月16日进行服装动态评审。
获奖作品展演: 2008年3月底(具体时间待定)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获奖作品展示暨颁奖晚会。
六、奖项设置
本次大赛将采取同场赛事分类别决赛、计分与颁奖的方式;五个赛事各设金奖1名、银奖2名、铜奖3名、优秀奖3名;另设7个全场单项奖为:网上最受欢迎奖、最佳效果图奖、最佳工艺奖、最佳服饰搭配奖,最佳面料创新奖,最佳企业贡献奖,最佳组织奖。本次大赛总决赛奖励办法将采取荣誉与实物奖励相结合的原则,除向获奖人颁发奖杯、证书外,并发给相应额度奖金(个人调节税自理)
* 金 奖,奖金15000元人民币;
* 银 奖,奖金6000元人民币;
* 铜 奖,奖金3000元人民币;
* 优秀奖,奖金1000元人民币;
* 单项奖,奖金2000元人民币;
七、参赛办法
1、参赛者收到征稿通知后,参赛者必须于2007年11月30日(截稿日期)前将本《征稿通知》所列全部设计内容和报名表一同寄往大赛组委会(参赛报名日期以当地寄送邮局的邮戳为准,并请正确估计邮递时间,选择合适的邮递方式)。
2、参赛者必须认真仔细地阅读本《征稿启事》及《参赛报名表》的有关说明,凡向组委会报名投稿,组委会即视参赛者已经了解并认可上述所有内容,保证遵守大赛的各项规定。所有效果图由本届大赛组委会汇总并统一评选后,在“中国经编”网站上公告。
3、大赛组委会报名(收稿)地点:上海松江区龙腾路333号服装学院;邮编:201620。请注明“第三届海宁•中国经编服装设计大赛”字样。
4、组委会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21-67791293;传真:021-67791294
联系人:董琳。
E-mail:hainingbei2008@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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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届海宁•中国经编服装设计大赛组委会
2007年9月28日
http://www.jbchic.com/hxfc2006/www/?n=active&act=current_activ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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