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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河诗词大会”征稿启事

时间:2023-03-21 14:41 [ ] 来源:网络 已被浏览141

为了更好地推进文化“两创”事业,唱响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主旋律,助力山东文化体验廊道建设,促进我省诗词创作繁荣发展,山东诗词学会联合山东师范大学文学院、齐鲁晚报·齐鲁壹点共同举办首届“黄河诗词大会”,即日起向山东省全域诗词爱好者征集原创诗词作品,并择优进行奖励。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办单位

山东诗词学会

齐鲁晚报·齐鲁壹点

山东师范大学文学院

二、征稿要求

(一)征稿范围:山东省内诗词爱好者。

(二)征稿内容:以山东境内沿黄九市(菏泽市、济宁市、聊城市、泰安市、德州市、济南市、淄博市、滨州市、东营市)的历史文化、风土人情、经济社会发展成就、生态保护建设、历史人物、英模人物、名胜古迹等为题材,展现鲜明黄河地域文化特色。

(三)作品要求:

1、作品内容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基调健康向上,立意丰富多彩,在诗词韵律中呈现时代之变,家国之情,哲理之思,同时要突出作品的时代性、人民性和艺术性。

2、投稿作品限格律诗词,包括诗、词、曲、赋、歌行体,要求音韵准确,格律严谨。

3、作品投稿分为十个单元,其中沿黄九市每市为一个单元,另设综合单元。作品写哪个市就投哪个市,写黄河又不局限于具体市的投入综合单元。每个单元选出24篇优秀作品入围,统一参加省内的终评。

投稿请用真名,标题需标注“黄河诗词大会·××市投稿”,不局限于区域的标注“黄河诗词大会·综合投稿”。标题无标注者不予参评,标注地区与作品内文不符者不予参评。

4、必须为原创作品,每人每单元限投两首,严禁一稿多投或一首作品改头换面转投多市。如有违反,一经发现取消评审资格。投稿作者须遵守《著作权法》及相关法律规定,确保书写内容不存在著作权、名誉权等争议和纠纷。因书写内容而产生的纠纷,由投稿作者本人负责。

5、本次活动主办单位拥有所有获奖作品的著作使用权,刊发和使用相关作品内容不再征求作者本人意见,作者投稿即视为同意本项要求。

三、奖项设置

1、此次评比不收取参赛费、评审费。参评作品由省诗词学会组织专家进行匿名盲评。

2、十个单元的入围作品参与终评。

一等奖3名,奖金5000元/人,颁发“首届黄河诗词奖”获奖证书;

二等奖6名,奖金1000元/人,颁发“首届黄河诗词奖”获奖证书;

三等奖15名,奖金500元/人,颁发“首届黄河诗词奖”获奖证书;

没有获得一二三等奖的入围作品,确定为优秀奖,颁发获奖证书。

3、齐鲁晚报·齐鲁壹点将安排专版专栏对获奖诗词作品进行全面展示和宣传。进入终评环节的所有入围作品将结集出版,所有作者免费寄送一册。

四、投稿事项

1、本次征稿不接收纸质投稿,请将投稿作品发送至指定邮箱,投稿时请在邮件正文标注个人姓名、地址和联系电话。投稿邮箱为:hhscdh@126.com

2、征稿时间:2023年3月20日—6月20日,逾期作品不予受理。

投稿联系人:

山东诗词学会孔琳琳

活动负责人:

山东诗词学会孙伟

齐鲁晚报·齐鲁壹点李康宁

https://mp.weixin.qq.com/s/kp-hcUznnxe5KskQPewOl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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