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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征集江苏旅游职业学院校歌的通知

时间:2022-11-27 02:46 [ ] 来源:网络 已被浏览16

校歌是校园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体现学校办学历史、办学理念、办学特色、办学愿景,凝聚传承学校校训、教学理念、办学精神的重要载体,是激发全体师生员工和校友奋发向上、爱校荣校情感的精神旗帜,在激励学生成长、凝聚精神、提升学校文化软实力等方面将发挥重要作用。按照学校有关工作部署,决定开展校歌征集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对象

全校师生员工、离退休同志、历届校友及关注关心江苏旅游职业学院发展的社会各界人士

二、征集时间

2022年11月25日——2022年12月15日

三、作品要求

1.歌词内容能体现学校办学历程及文化底蕴,体现学校办学理念、办学特色和办学愿景等。歌词语言简洁凝练,立意高远,既富于时代性,又经得起历史检验。

2.曲谱旋律优美感人,节奏明快流畅,朗朗上口,易于传唱;曲风积极向上,催人奋进。适合独唱、重唱、合唱等不同形式要求。

3.词曲篇幅长度适宜,时长控制在5分钟左右。

四、相关说明

1.投稿者可单独投稿歌词或曲谱,也可同时投稿词曲。可投稿完整的一首歌词,也可针对学校某一重要发展历程等进行部分歌词创作投稿。只投稿歌词者提供歌词文档,只投稿曲谱者提供简谱、五线谱等均可,同时投稿词曲者提供歌词文档、曲谱、视唱音频等。所有投稿作品需附能表达歌曲立意的创作说明,引经据典请注明出处,欢迎提供试唱录音、编曲后期、混声合唱等资料。歌词统一使用word文档,曲子旋律及试唱小样统一使用MP3文件。

2.应征作品须为未公开发表过的作品,如涉及抄袭、侵权行为均由作者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3.征得作者同意后,学校有权修改或部分采用应征作品内容。作品一经采用,著作权、修改权及使用权将归江苏旅游职业学院所有。

4.作品可由一人或多人完成,标明歌曲名、作词、作曲、编曲等信息。

五、投稿要求

1.书面投稿或电子邮箱投递均可。书面投稿需用A4纸打印,并在信封注明“校歌征集作品”字样;电子邮箱投递以“校歌征集作品投稿+姓名+联系方式”命名。

2.投稿地址:江苏省扬州市开发区毓秀路88号江苏旅游职业学院

联系人:刘文东钱媛联系方式:

投稿邮箱:jslyxyxc@126.com

4.投递作品务必写明创作人真实姓名、工作或学习单位、通讯地址、电话、邮箱等详细联系方式。

5.凡应征作品无论是否采用,一律不予退稿,请自留底稿。

学校将组织评审委员,对所有征集作品统一评审,最终确定入选方案,评审结果将在官方网站上公布,并对入选作品进行奖励。

江苏旅游职业学院

2022年11月25日

https://mp.weixin.qq.com/s/OhuUaMvoUN9FimC9-urcm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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