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鸠江区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图案LOGO及宣传语有奖征集公告

时间:2022-11-15 13:06 [ ] 来源:网络 已被浏览37

鸠江区位于芜湖市区北部,跨长江两岸,是芜湖市主要的菜篮子供应地区,现有耕地面积约45.5万亩,常年种植粮食作物主要有水稻、小麦、鲜食玉米,经济类作物主要有辣椒、毛豆、芦蒿。近年来,全区依托农村自然生态、田园景观、民俗文化和农业特色优势产业,大力发展休闲观光旅游农业。通过提升村庄整治效果,开展葡萄采摘节、金花节、彩色水稻观赏等节庆活动,打造以白茆现代农业产业园为核心的休闲农业集聚群,带动以沈巷特种水产、精品果蔬为主导产业的特色农业观光带同步发展。

为进一步提升鸠江区优质农产品的宣传推广度、社会认知度及品牌知名度,加快推进鸠江区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建设工作,打造享誉全国的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决定面向社会征集鸠江区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名称、图案LOGO及宣传语,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内容

能够体现鸠江区地理特征、农业特色与文化内涵的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名称、图案LOGO及宣传语。

二、征集要求

1、品牌名称要求主旨清晰、立意深刻、文字凝练、精炼简洁,易识别、易记忆;品牌图案LOGO要求具有较高的独创性,造型美观、构思巧妙,特征鲜明,色彩运用协调醒目,图形视觉冲击力足够强,能够引发共鸣,易于传播;宣传语内容要求文字精炼、简明易记、寓意深刻、辨识度高,无不良含义和负面影响,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社会主流价值观,同时提供方案阐述创作思路、理念及具体寓意。

2、作品可较好地运用于各类农产品,以及各种包装、平面广告和视频广告中,较好地代表鸠江农业区域形象标识。

3、品牌名称在命名时不仅限于农业品牌性质,可考虑品牌未来应用的延展性和包容性,同时融合自然人文等资源禀赋,扩大边际效应,多维度进行价值挖掘与提炼。

4、品牌名称、图案LOGO及宣传语需提供创意说明。若作品字体设计应用了立体、彩色等效果的,需附效果图并提供标准用色和专用字体设计稿。

5、作品需保证完整性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完全原创,无剽窃行为,无在先使用行为,可供征集方登记注册使用。

三、征集时间

自征集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11月30日。

四、征集方式

提交的作品须为一组完整作品,包括:鸠江区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名称+图案LOGO+宣传广告语+设计理念。设计理念作为邮件内容,其余内容以高质量JPG格式电子文件作为附件。

投稿文件命名:鸠江区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标识征集+单位/作者+联系方式。

投稿邮箱:317855476@qq.com

联系方式:0553-5806120

应征作品一经送达,即视为应征者已全部知晓并完全接受本征集说明。应征文件不符合要求的,应征者可在截止日期前进行修改补充。

五、评选方式

主办方根据征集程序,在投稿截止后邀请相关领域的专家组成评选委员会对作品进行评选。评选结果将通过鸠江区农业农村局网站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六、奖项设置

本次征集活动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名称、图案LOGO及广告语三个要素全部采用奖励5000元,图案LOGO单项被采用奖励2000元,品牌名称、广告语单项被采用奖励1000元。采用奖以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中国商标网注册成功为奖励依据。(注:奖项奖金为税前金额。)

七、征集须知

1、作品递交须在截止日期前(2022年11月30日),截止日后递交的作品,一律无效。

2、参赛作品必须为设计者原创作品,未侵犯他人的著作权、专利、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合法权利;如有侵权行为,取消参与资格,相关法律责任由应征者本人(单位)承担。

3、本次征集不收取任何费用,作品设计、递交等过程中产生的费用由应征者自理;所有征集作品恕不退还,请自留底稿。

4、被采用作品的著作权、商标注册权、所有权、完全使用权、版权、发表权、修改复制权以及商业开发权等权属均属征集方所有,且上述权利属征集方独家拥有。主办方除支付一次性奖金外,在拥有使用过程中,不再另支付稿酬等任何费用。应征者不得自己使用,也不得授权他人再在其他任何地方使用该设计作品,一经发现,应征者、使用者将负法律责任。

5、本活动最终解释权归主办方所有。凡参与本次征集活动者,均视为已熟知上述之规定,评选结果不接受任何形式的申诉。

鸠江区农业农村局

2022年11月14日

来源:区农业农村局

https://mp.weixin.qq.com/s/HuODV4uYvKxOepfvyApns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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