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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元 “靖江创客”形象标识征集

时间:2022-07-16 11:47 [ ] 来源:网络 已被浏览68

  为进一步营造我市“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氛围,将“靖江创客”打造成具有靖江特色的创业文化名片。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征集“靖江创客”形象标识。

  活动范围 01

  面向全市范围公开征集,所有组织和个人均可参加。

  征集要求 02

  01 标识性 契合“东线第一帆”城市特质,充分体现靖江创客“创造、开拓、担当”的基本内涵。

  02 特色性 设计、构思新颖,具有丰富的形象表现力和艺术感染力,突出强调靖江鲜明的地域、文化和时代特征。

  03 实用性 符合“好看、好懂、好记、好用”的原则,易于识别和传播,适合运用各种工艺手段生产、制作和传播。

  04 原创性

  设计作品必须原创,可同时提交多套创意方案,作品此前未以任何形式发表,且标识尚未被注册,具备完整的知识产权。

  投稿方式 03

  为便于后期开展评选工作,投稿以电子邮件方式为佳,设计稿应包含标识设计和设计说明,投稿者需提供以下材料:

  (一)投稿人姓名、通讯地址、联系电话、工作单位和个人有效证件的复印件;

  (二)设计作品的文字说明一式二份,一套为JPG格式,设计精度不低于300DPI,一套为PSD、AI、CDR格式等原始工程文件;

  (三)所有电子材料统一放置在一个文件夹内并做成压缩文件,以附件形式发送。

  评选方式 04

  靖江市人社局将组织专家对征集作品进行评审,评审结果将在靖江日报、靖江人才网、靖江人社微信公众号等媒体上公布。

  奖励办法 05

  入围奖5个,对每件入围作品奖励1000元及证书1份,主办单位有权对入围作品元素进行优化整合,并组成最终标识作品。

  注意事项 06

  (一)经评审入围的作品,其所有权、修改权、使用权等知识产权归靖江市人社局所有,在今后使用入围作品时,不再支付任何费用,设计者不得在其他地方使用。

  (二)应征作品应为原创,如涉及知识产权纠纷等问题,由应征者承担法律责任,所有稿件无论采用与否均不退还,请投稿者自留底稿。

  (三)在结果公布前,投稿作品不得重复参加其他相关评选活动,作品因重复投稿发生的法律纠纷,由该作品投稿者承担。

  截止日期与联系方式 07

  参评作品须在2022年7月30日之前发送到指定邮箱。

  联系人:姜 洪

  联系电话:0523-80292133

  电子邮箱:1502979903@qq.com。

  此次活动最终解释权归靖江市人社局所有。

  靖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7月12日  编审:孙菁

  校对:蒲小航

  签发:张鹏20220716/itl0tw1phn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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