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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0元 “湖州湖羊”区域公用品牌LOGO标识征集

时间:2018-06-12 14:43 [ ] 来源:网络 已被浏览93

“湖州湖羊”区域公用品牌LOGO标识征集活动

  为打造“湖州湖羊”区域公用品牌形象,充分发挥品牌引领作用,提高产业综合竞争力,助推湖州湖羊产业兴旺发展,现向社会广泛征集“湖州湖羊”LOGO标识。

一、征集时间

从2018年6月11日起至2018年7月10日止。

二、征集内容

“湖州湖羊”区域公用品牌LOGO标识。

三.征集对象

应征主体不限,个人和企业主体均可参加。

四、作品要求

1.“湖州湖羊”区域公用品牌为覆盖湖州全区域、全品类、全产业链区域公用品牌。LOGO标识以“湖州湖羊”为主题,要求设计简约、色彩明快、通俗易懂,不易和其它图案相混淆,充分展示湖州历史、人文、地理及湖羊特色。每件作品需配写500字以内文字说明,内容旨在阐述标识的设计思路、理念和含义。

2.投稿作品须为投稿人原创,此前未以任何形式发表,未同时参加其它征集活动,作品不存在抄袭、侵权现象,须附《“湖州湖羊”区域公用品牌LOGO标识征集报名表》(详见附件),否则视为无效作品。

3.标识设计应包括彩色稿和黑白稿(网格图)两种设计标准图稿,所有应征作品需同时提交彩色、黑白两种标识设计纸质和电子图稿。纸质图稿以A4幅面绘制,标识设计尺寸:120mm×120mm。电子图稿为JPG格式效果图和AI或CDR等矢量图形,图片分辨率为300dpi。标识图案下方需注明“湖州湖羊”中英文字样,要求布局合理,字体笔划简洁,字形识别性强,色彩视觉传播效果好,与标识能够有机结合。

4.投稿人需将姓名、身份证号码、通讯地址和联系电话等信息分别标注在纸质图稿和电子图稿页下方。如投稿者来自著名设计团队(公司)或参与设计过国内其他著名形象标识,请单独附页对个人和集体事迹、代表作品作简要介绍。

五、应征方式

  应征作品可通过当面提交、邮寄方式投送,电子版本一并发送。地址:浙江省湖州市吴兴区金盖山路66号市民服务中心3号楼1115室,联系人:田城,联系电话:0572-2074313、2062029、18157266399,邮政编码:313000,电子邮箱:363717419@qq.com。征集方不接收超过截止日期的任何应征作品。

六、评选方式

  在征集期结束后,征集方邀请有关领导和专家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采取盲评方式进行评审,择优评出优胜作品。评选结果将在湖州农业信息网、“湖州农业”微信公众号公布。公示期一周。

七、奖项设置及转让费

  此次征集活动设“湖州湖羊”logo设计入选奖1个,奖金及作品著作权转让费(补偿费)3000元;入围奖5个,每个奖金及作品著作权转让费(补偿费)1000元。

八、征集须知

1.本次征集活动不收取任何费用,所有投稿作品一律不予退还,投稿人须保留图片和文字原稿,以备查证。投稿作品如遇雷同,以先收到者为准。

2.应征作品不得违反我国法律法规的规定。应征者提交的作品须属原创作品,同时未曾或授权他人对作品进行任何形式的发表、使用或开发,且最终使用人在使用该作品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等的起诉。否则,一切责任由应征者自负。

3.所有获奖作品投稿人须承诺其作品的著作权归湖州市畜牧兽医局所有。湖州市畜牧兽医局有权根据活动需要对获奖作品作任何形式的修改,无须征得应征者同意; 有权对所有入围作品复制、出版(含电子出版)、展出、推广、使用等。入围作品不得再进行参赛、应征、转让等行为,否则,征集方有权追究其法律责任。

4.投送应征作品即视为同意本公告条款。获奖优胜作品的应征主体,须按征集方要求及通知时间,签订作品著作权转让协议,未按要求签订的,视为放弃作品著作权。

5.本次活动最终解释权归湖州市畜牧兽医局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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