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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梁市柳林泉域水资源保护徽设计征集

时间:2017-05-30 09:26 [ ] 来源:logo吧 已被浏览150

  为了加强吕梁市柳林泉域水资源保护,合理开发利用泉域水资源,改善水生态环境和促进水资源可持续利用,更好地宣传《柳林泉域水资源保护条例》,提高全民保护地下水资源的意识。吕梁市水利局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柳林泉域水资源保护徽设计稿。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设计要求
    柳林泉域水资源保护徽是保护水资源的象征,是改善水生态环境和促进水资源可持续利用的集中体现。设计要求:
1.反映水资源的重要性,显现保护柳林泉域水资源的重要意义,具有时代特征和艺术表现力,简洁明快,特色性强。
2.保护徽设计应符合标志设计基本要求,具有较强的视觉感染力,图案造型要简洁庄重,具有视觉冲击力,富有层次感,且容易辨识和记忆;图案色彩要明快、雅致、稳重,对比度适中。
3.保护徽要适于在印刷品上印刷,适用各种工艺手段生产制作(纸质、横幅、墙壁等)。
4.色彩要简单、醒目、协调,颜色不超过3种。
二、时间与方式
1.时间及地点: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17年6月25日止,来稿请于6月25日前提交吕梁市水利局水资源办公室(318室),联系电话:15935850085。
2.提交内容:设计图案须用A4纸打印,并附保护徽的
  基本设计理念、创意说明及象征意义等(500字以内)。投
  稿者须注明单位、姓名、电话等个人基本情况,同时提供
  保护徽设计电子版,发送至LLqygls@163.com。
3.征集稿件以个人设计为主,联名的设计稿件,只能当作1份稿件对待。
4.提交的作品不得涉及抄袭、侵犯他人知识产权,若有抄袭侵权行为,责任由设计者承担。作品一经被采用,其著作权、使用权、所有权等归吕梁市水利局所有。
三、评选程序
    初选:由水利局征集组根据一定的要求从应征作品中投票,选出参加复选作品4个。
    最终评选:由水利局领导和专家一起确定1件中标作品作保护徽。
四、设计劳务报酬
    经评选,选用作品的设计者,给予设计劳务报酬5000元(税后);进入复选,未选用作品的设计者,给予设计劳务报酬800元(税后)。
  
吕梁市水利局
2017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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