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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和县创建自治区文明县城形象标识(logo)征集活动

时间:2022-04-26 15:23 [ ] 来源:网络 已被浏览192

为持续深入推进创建自治区文明县城,彰显新和城市特色,科学绘制城市符号,塑造城市形象,凝聚新和市民的归属感和认同感,充分调动社会各界参与创建活动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扩大新和县创建自治区文明县城工作的知晓率、参与度,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新和县创建自治区文明县城形象标识(logo),丰厚大奖等你来拿,欢迎大家踊跃投稿!

一、征集内容:新和县创建文明县城形象标识(logo)。

二、征集时间:2022年4月20日——5月15日。

三、征集范围:面向社会,任何个人和组织均可参与。

四、征集要求

1.总体要求:作品要以新和县创建文明县城为主题,注重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创意鲜活、贴近群众、贴近生活、易于宣传,体现时代感,讲求艺术性,突出新和的历史文化、城市风貌、人文特点、地理区位优势等,挖掘提炼反映新和特点的元素,展现新和人民追求美好生活的精神内涵。

2.具体要求

(1)主题标识(logo)须为彩色。作品分为三部分内容:一是设计图样源文件;二是JPG格式高清图片及技术说明(图样尺寸、比例、颜色等);三是对设计图样的理念说明(设计所蕴含的意义、背景等,字数不超过300字),每个投稿者作品数量不超2件,作品设计稿上不得标注任何个人或组织的信息。

(2)另用WORD文档说明作者基本信息,包括个人姓名或组织名称、通信地址、联系方式、工作单位等。

五、投稿须知

投稿须将上述具体要求中所有提交内容形成压缩包(压缩包命名为“logo征集+个人姓名或组织名称+联系电话”),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至邮箱cjwmxc8122578@163.com,联系电话:18699786981(贾彩娟)。

六、评选及奖励办法

1.由县委宣传部牵头成立评审委员会,委员会由组织部、文旅局、社科联、文联、纪委等相关单位人员组成。

2.投稿截止后,评审委员会对所有应征作品进行初审。

3.初选入围作品将在“新和零距离”公布,并通过多种形式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后进行复评。

4.创建自治区文明县城领导小组办公室将结合评审委员会意见和社会各界意见,确定最终评选结果,对获奖作品作者进行丰厚的现金奖励,并通过新和县各类媒介对优秀作品予以公示。

七、注意事项

1.应征作品不得含有任何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及其他任何法律法规的内容,要注重政治性、思想性、法治性、艺术性、传播性的统一。

2.应征作品须为原创,不得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利,投稿前须未以任何形式、未在任何领域发表,不得一稿多投或重复投稿。若存在此等行为,相关法律责任由该作品的创作者和投稿者承担,并一律取消参评资格。

3.本次活动获奖作品被视为受委托创作作品,著作权归属创建自治区文明县城领导小组办公室。本单位有权对作品进行修改、组合和使用,获奖个人或组织不得自行或授权其他个人或组织发布、发表和使用作品。

4.创作者和投稿者请自备底稿,来稿恕不退还。

5.应征作品如有雷同,以创建自治区文明县城领导小组办公室收到的第一件投稿为有效投稿。

6.创作者和投稿者均被视为已接受本征集方案的所有条款。

7.本次活动解释权归创建自治区文明县城领导小组办公室。

新和县创建自治区文明县城

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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