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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0元 昆山市融媒体中心征集形象标识(LOGO)

时间:2019-05-09 13:59 [ ] 来源:网络 已被浏览110

关于征集“昆山市融媒体中心(昆山传媒集团)”

形象标识(LOGO)的启事

昆山市融媒体中心(昆山传媒集团)是市委直属新闻单位,为更好地展现宣传平台形象,提升主流媒体传播力、引导力、影响力和公信力,经研究决定,特面向社会各界公开征集“昆山市融媒体中心(昆山传媒集团)”形象标识(LOGO)设计,有关事项如下:

1作品要求

1.logo设计以“昆山市融媒体中心(昆山传媒集团)”为主题,构思新颖、色彩鲜明、简洁大方、易识易记、寓意深刻,具有典型的象征意义和艺术特色;富有文化品位,利于大众理解和认可,具有较强的视觉冲击力和感染力。

2.应征作品需体现“开放、融合、创新、卓越”的昆山城市精神,要体现“融”的设计理念,体现融媒体的时尚性、前沿性、融合性,设计出具有昆山特色的形象标识。

3.作品使用彩色图形设计(原则上不超过4色),应为A4标准幅面彩色稿,LOGO不小于15cm×15 cm,电脑作品不低于300分辨率,提供JPG格式文件及高清源文件。

4.应征作品须配有文字说明和设计理念的阐述(300字以内) ,并标注作者姓名、单位、地址、邮编、电话和身份证号码。

2征集时间

2019年5月6日—5月15日(以电子邮件发出的时间或作品寄出地邮戳为准)

3征集对象

本次征集对象面向社会公众以及国内广告设计机构。

4投稿方式

1.以邮寄方式或现场提交纸质稿件,并同时提交电子文档。

2.投稿地址:江苏省昆山市前进路中路409号昆山市融媒体中心,邮编:215300(信封和电子邮件请注明“形象标识logo征集作品”字样)。

联系人:王珏

联系电话:0512-57912568

电子邮箱:308637379@qq.com

5奖励办法

本次征集活动由主办单位邀请评审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对征集作品进行无记名评选。评选3名入围优秀作品,各给予创作费2000元;作品最终被采用者,给予创作费10000元(含入围创作费)。所有获奖作品均颁发获奖证书,获奖作品届时在相关主流媒体进行公告。

6相关责任

1.本次征集作品必须是作者独立完成的原创作品,且从未发表和使用过,不得与其它任何作品相同或者类似,不得侵犯他人合法知识产权。如违反上述者,一经发现,取消其资格,已发放的创作费如数追回,任何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由作者自行承担。

2.本次征集活动中获奖作品的知识产权归主办单位所有,获奖作者不得自行使用获奖作品或转让给第三方使用。

3.主办单位享有对本次所有征集作品的宣传、出版、展览等任何形式的使用权,并保留对其另行创作的权利,同时不再支付稿酬。

4.本次征集作品稿件一律不退,所产生的创作、邮寄、车旅等费用由作者自行解决。

5.征集作品一经报送,即视为自愿遵守主办单位对本次征集活动的有关要求。

6.本次征集活动的解释权归主办单位所有。

昆山市融媒体中心(筹)

昆山传媒集团(筹)

2019年5月6日

https://mp.weixin.qq.com/s/v1bIQpYc41WJIvCzn0ceF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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