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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0元 征集永州市农业公用品牌LOGO及广告语

时间:2018-09-20 11:38 [ ] 来源:网络 已被浏览128

关于征集永州市农业公用品牌LOGO及广告语的公告

为推进全市农业公用品牌建设,统一标识,统一形象,现面向社会有奖征集永州市农业公用品牌“永州之野”的LOGO和品牌宣传广告语。

一、征集时间

2018年9月17日至10月7日。

二、征集内容

1.永州市农业公用品牌“永州之野”LOGO(图案+文字)。

2.永州市农业公用品牌“永州之野”宣传广告语。

三、创作要求

1.应征作品要能反映永州历史文化、“三山两水”生态特征和鲜明的地方民俗风情,体现永州农产品生态、优质、绿色、安全、文化的质量特色。

2.公共品牌名称及图案要简单大方、寓意深刻、特色鲜明,易于识别和记忆,视觉传播效果理想,适合平面宣传、生产制作,便于拓展设计。

3.广告语要语言精练,创意新颖,朗朗上口,富有感染力,符合当今消费者追求健康、注重环保的消费理念,字数原则上不超过10个字。

四、投稿要求

1.应征作品须为原创。作者不得侵犯任何第三方的著作权、商标权或其他知识产权和专有权利。如有任何侵权行为,将取消其参赛资格,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设计者自行承担。

2.应征作品以套计,及每套作品里同时含有LOGO和广告语设计,不单独评奖。

3.应征稿件电子文件为JPG格式,分辨率300dpi以上,文字以word格式,配有简要创意说明。

4.请应征者自留底稿,征集作品恕不退稿。

五、评选及奖励

1.由主办方组织有关专家,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对参赛作品进行评选。设特等奖1个,奖金10000元;优秀作品奖1个,奖金2000元;参赛奖2名,奖金各1000元。特等奖和优秀奖以国家工商总局注册成功为奖励依据。

2.获奖作品著作权归主办方所有。主办方拥有获奖作品的所有权、使用权和修改权。未经许可,获奖者不得自行使用或转让第三方。

六、投稿方式

应征者可以面交、邮寄、电子邮件等形式参与投稿,应征作品应注明“永州市农业公用品牌‘永州之野’应征作品”字样,注明作者姓名、联系方式。

本次征集活动最终解释权归永州市农业委员会。

联系人:蒋团明,电话:0746-8368007,19907460871。

地址:永州市冷水滩逸云路10号市农委县域经济科3014室,邮编:425000。

电子邮箱:yznbmsk@163.com

    

            永州市农业委员会

          2018年9月17日

https://mp.weixin.qq.com/s/OMfhQzMF-qnVaFyBggmur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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