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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阳县公安征集LOGO设计

时间:2017-06-17 14:31 [ ] 来源:logo吧 已被浏览243

 征集时间、对象

面向全社会征集,欢迎所有关心、关注和支持衡阳县公安工作的个人和组织,积极参加征集活动。
征集活动截止日期:2017年6月30日
2应征作品要求 
 1、LOGO主要用途 
主要用于衡阳县公安微信公众号、官方微博、微视、警营文化建设等公安宣传工作及其他公安工作;
二维码分别为:
衡阳县公安微信
衡阳县公安微博
 2、LOGO标识要求 
(1)具有衡阳县域特色;
(2)体现公安工作内涵;
(3)体现衡阳县公安忠诚、为民、公正、廉洁,勇于拼搏、敢于担当的精神理念(体现其中一方面或全部均可);
(4)应征作品要求主题突出、寓意深刻,造型大气、简洁,美观,作品风格、形式不限,融思想性、艺术性、实用性于一体。
3作品递交
1、设计作品(JPG格式)以电子邮件附件形式发送到:2633278213@qq.com;  
2、邮件标题:logo征集-作者姓名或单位名称;  
3、邮件内容:作者真实姓名(或者设计单位名称)、工作单位、联系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E-mail,以及创意构思的简要文字说明(约200字);  
4、联系人:黄警官;联系电话:07346808019
4评选及奖励
1、从征集的作品中初选10幅作品入围,决出最佳创意奖1名、入围奖2名;最佳创意奖奖金2000元,入围奖奖金800元。
2、评选结果将会在衡阳县公安官方微信、微博平台及时公布。
5特别声明
1、收到的所有作品一概不予退还,投稿者请自留底稿;
2、凡应征者均被视为认可本声明内容。
3、应征设计作品必须原创,并保证拥有充分、完全、排他的著作权,不得侵犯第三方的任何权利。如有侵权行为由应征者承担全部侵权责任,衡阳县公安局不承担因此产生的任何责任。
4、最终决定录用的标志,衡阳县公安局可提出修改意见,设计者应无条件配合修改,修改后的版权和使用权仍归衡阳县公安局所有。
5、作品一经采用,其使用权归主办方所有;
6、主办方拥有本次活动的最终解释权。
 
衡阳县公安局
2017年6月15日
 
https://mp.weixin.qq.com/s/C84SBeZMyQyVPd86QypMP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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