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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州公开征集旅游纪念品与旅游宣传口号

时间:2017-03-12 20:25 [ ] 来源:沧州 已被浏览141

 

    为纪念沧州建州1500周年和大运河申遗成功,助推我市首届旅游发展大会的召开,弘扬沧州大运河文化,提升沧州旅游城市品牌影响力,我市公开征集旅游纪念品、旅游宣传口号。
    此次征集活动由市旅游局、市文广新局、市文联主办,沧州大运河文化研究会承办,沧州日报社、市工艺美术家协会、沧州广播电视报协办。征集内容为我市文化旅游纪念品、旅游宣传口号。关心支持沧州发展的集体和个人均可参赛投稿。活动征集时间为3月15日—6月30日,结果展示时间为7月1日—7月31日。
征集要求:
沧州文化旅游纪念品
1.围绕沧州大运河文化特点、景点特色、风土人情、旅游消费而设计的景区创意产品、人文旅游产品、高科技产品等,与地域文化结合的旅游产品原创设计稿。
2.紧扣沧州大运河文化元素;具有沧州本土文化符号;具有观赏性、艺术性;具有一定的收藏价值,具有文化底蕴,创意新颖、简洁大方;具有较强的艺术表现力和视觉冲击力,富于美感和时代感。
3.需提供尺幅为A4标准大小的3D效果图(包含:正面、正侧、背面、俯视),分辨率不小于500DPI,格式为PDF或JPG,CMYK彩色模式,文件不小于5MB。
4.投稿稿件另附作品设计理念、创意文案。
5.作品采用后,设计方必须提供作品的完整设计方案,包括各种矢量图形源文件和所用到的字体,以方便进行修改完善和印制。
沧州旅游宣传口号
1.主题鲜明:口号要求主题突出、内涵丰富、富有新意,能全面准确反映沧州旅游形象,充分体现沧州旅游的资源优势、典型特征和人文精髓,并在提交时附上对该作品的文字说明(500字以内)。
2.易于传播:作品要主题鲜明、文字精练、寓意深刻、富有美感、易读易记,能引起大众的共鸣,适合在网络、电视、报刊等媒体和公众场合宣传推介,一般不超过12个字。
3.原创性:应征口号必须是原创,此前未以任何形式发表,一旦涉及抄袭、借用等侵权行为,由作者本人独立承担一切后果并取消参选资格;市旅游局曾在公开场合所使用过的宣传口号,不予采纳(例如:运河古郡·渤海明珠等)。
评选办法:网络投票和专家评审相结合。所有征集的旅游宣传主题口号,在市旅游局官方微信订阅号上进行网络投票。所有征集的文化旅游纪念品稿件,发送至沧州大运河文化研究会邮箱。届时邀请相关专家进行评审,由专家从入围作品中选出一二三等奖,评选结果将在媒体上进行公布。其中,旅游宣传口号设一等奖1名,奖金2000元;旅游纪念品设一等奖1名,奖金2000元。
投稿邮箱:cangzhoudyh@163.com,邮寄地址:沧州市运河区育红路3号,联系电话:0317—5633810。
联系人:任先生、郝先生。
    投稿时需注明创作人的姓名、地址、身份证号及联系方式;投稿时请注明“沧州文化旅游纪念品征集和旅游宣传口号征集”字样。
 
https://hebei.news.163.com/17/0310/15/CF65UF7H02790LM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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