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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万元 深圳市宝安区人民医院(集团)徽标及院训征集

时间:2017-01-10 11:00 [ ] 来源:cnlogo8 已被浏览227

 为加强深圳市宝安区人民医院(集团)文化建设、增强内部凝聚力、提升社会形象和公众影响力,现面向全社会征集徽标及院训。

一、征稿要求

1、体现大医精诚、改革创新、人文情怀。

2、徽标设计稿须有良好视觉效果。附图案设计和创意文字阐述两部分。

3、院训以8—16字为宜,对仗工整,便于诵读与记忆。

 

二、征集方式

1、在征集码头网、宝安区人民医院(集团)第一医院(原宝安区人民医院)、宝安区人民医院(集团)第二医院(原石岩人民医院)官网等发布征集信息。

2、在《宝安区人民医院(集团)第一医院》(原宝安区人民医院)、《宝安区人民医院(集团)第二医院》(原石岩人民医院)微信公众号等发布征集信息。

三、评选办法

1、成立宝医(集团)徽标及院训评审委员会,由集团领导班子、职能部门负责人、临床和医技科室负责人、特邀专家组成。评委会办公室设在深圳市宝安区人民医院(集团)学科建设及宣教管理中心。

2、徽标征集作品评选分三个步骤:由宝医(集团)徽标及院训评审委员会初步评选出10幅首次入围作品;面向集团职工投票再选出3幅二次入围作品;再面向社会微信投票选出1幅为最后中标作品。

3、院训征集作品的评选:由宝医(集团)徽标及院训评审委员会评选确定中标作品。

四、奖励办法

(一)徽标

1、第一次入围10幅作品,每幅奖励2000元人民币。

2、第二次入围3幅作品,各奖2000元。

3、中标作品1幅,奖励20000元。

(二)院训

入选作品将获得奖金5000元。

(三)奖金以人民币结算、含个人所得税。

五、作品责权

1、应征作品应为未公开发表和使用的原创作品,若发生作品著作权纠纷,责任应由作者本人承担。

2、入围作品及中标作品的著作权属于深圳市宝安区人民医院(集团),深圳市宝安区人民医院(集团)拥有对该作品的包括但限于申请商标、注册、使用、印刷、复制、出版、发布、修改等权利。作者在任何情况下均不得自行或授权其他组织和个人发布或者发表入围作品及中标作品,作者仅享有署名权

3、因入围作品及中标作品发放的奖金,如需缴税,由作者自行申报并缴交,深圳市宝安区人民医院(集团)除支付上述奖金外不承担任何额外费用。

4、应征作品作者应自留底稿,无论选中与否,概不退还。

5、凡提交应征作品的应征者均被视为认可本公告内容,深圳市宝安区人民医院(集团)对本次征集活动所涉事项拥有最终解释权。

7、中标作品的作者有义务协助宝医(集团)进行该作品在国家相关部门的注册工作,费用由深圳市宝安区人民医院(集团)承担。

六、应征作品投递方式:请将应征作品发至bayyjt@qq.com邮箱,注明电话、邮箱等联系方式。

七、征集截止日期:2017年1月15日

八、微信投票:请加入微信公众号进行投票,一个微信号只能在每家医院的微信公众号投一次。严禁刷票行为,一经查实,将取消该作品的权利。

 

宝医(集团)第一医院公众号:baqrmyy

宝医(集团)第二医院公众号:szsyrmyy

 

 深圳市宝安区人民医院(集团)介绍

 

2016年7月,深圳市宝安区人民医院(集团)成立,按“1+3+27+N”架构进行设置,由原深圳市宝安区人民医院、原深圳市石岩人民医院、深圳市宝安区眼耳鼻喉口腔医院(筹建中)及27+N 家社康中心组成,其行政架构、人事管理、资源调配、医疗标准、绩效考核实行统一管理,是集医疗、科研、教学、预防、保健和康复于一体的大型综合性医院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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